文案
我叫
歆音,和一隻貓住在一起。
內容標籤:都市情緣
文摘:
我坐在他對面,默默端起酒杯。
琥珀色的液體在琥珀色的燈光下映入我琥珀色的眼簾。
我細細品了一口上等的好酒,等待他說出早已想說卻不知如何開口的言語。
“
歆音,我們認識已經有一年了。”
我不作聲,嘴角依然在微笑。可我心裡很清楚他想說的話。
“這一年來,足夠我們相互瞭解…”
接下來他要說的,我完全可以倒背如流。每個和我交往過的男人,都是在一年後突然對我提出分手。他們找尋的理由都滑稽得要命,說什麼“同性戀不容世人之眼”,說什麼“有了突然想結婚生子的物件”,有的人居然還會拿父母當擋箭牌。天知道,和他們交往並非我主動,現在才說這種沒營養的理由也太奇怪了。難道不能直截了當地說,對我已經厭倦了,沒興趣了?
身為男性,大概是我這輩子最大的悲哀。而身為男性又長著一副漂亮到令同性忍不住想侵犯的臉孔則是我悲哀中的悲哀。纖細瘦弱的體型和美麗的面孔,常使我受到過多同性的青睞。可其實,我不是同性戀。
這種話說出來恐怕沒人相信,不過,我的確不是同性戀。
第一次和男人上床,在我十四歲。那時我加入了學校的文學社,只因為那是唯一一個可以讓我睡覺卻又不必擔心受到呵責的地方。在那裡,兩個學長盯上了我。幾天後,他們藉口需要整理圖書讓我放學後留下來幫忙。在圖書館陰暗的佈滿灰塵的地板上,他們對我做了那種事。
儘管並非出自本意,但我認為那不算□。從頭到尾我都瞭然他們的意思,我知道在放學後寂靜的學校裡將我留下來是什麼意味。我縱容他們對我實施的行為,並且享受著被男人按住腰肢強行貫穿的快感。我大概就是那種天生為男人開啟雙腿的人。
可我不是同性戀。我只是單純喜歡性。
知道性是怎麼一回事,在更早些時候。八、九歲的我就被鄰居一個早熟還喜歡玩性遊戲的女孩奪取了童貞。後來我發現,性這東西真的很奇妙,於是就一直和那女孩保持著肉體關係,直到我被男人做了。再然後,我覺得被男人做比跟女孩玩更有意思。
我很忠於自己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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