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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文化的陷阱免費全文 端木賜香 鄭和、于成龍、元璋 線上閱讀無廣告

時間:2020-04-23 04:20 /恐怖小說 / 編輯:木森
熱門小說《中國傳統文化的陷阱》由端木賜香最新寫的一本耽美、老師、歷史風格的小說,本小說的主角秀全,元璋,鄭和,書中主要講述了:【二】傳統的迴歸與假小子橫行的現象相反的是,某些方面也出現了對於傳統女兴的呼喚,以及區域性的迴歸。影視與...

中國傳統文化的陷阱

作品字數:約20.6萬字

小說年代: 現代

作品歸屬:男頻

《中國傳統文化的陷阱》線上閱讀

《中國傳統文化的陷阱》精彩章節

【二】傳統的迴歸與假小子橫行的現象相反的是,某些方面也出現了對於傳統女的呼喚,以及區域性的迴歸。影視與政府主流輿論掀起了一股一股的軍嫂熱,凱麗扮演的劉慧芳之形象傳入千家萬戶。何清漣的文章更是舉例說明級北大歷史系的一些女生一校門,就開始考慮把自己培養成家

北大的女生部部常痔脆宣佈:女生部的宗旨就是要把北大的女生培養成未來的賢妻良。也就是這麼一種情況下,北大外語系的那位女生才說出了“給自己丈夫補子的妻子,其價值絕對不亞於一個女總統”的豪言壯語。我不知現在這位女生是不是正在給自己的丈夫補子,但是我認為,女總統也可以給自己的丈夫補,紐西蘭的女總統可以這樣表:給自己丈夫補子的女總統,其價值絕對不亞於一個妻子!我不知,為什麼國人總易走極端?貝不好,那劉慧芳也好不到哪裡去

【三】當代中國女之地位據研究者發現,當代中國女之地位,並沒有隨著經濟改革而上升,相反,在烈的市場競爭中,出現了劣化趨據七項指標測量,在世界 160 個國家中,我國女地位排名第 132 位。這七項指標是:

1.女就業率2.對待男嬰女嬰的度3.男女青少年入學比例4.男女青年就業比例5.女在國家機構重要領導崗位上的職務比例6.女在家中的地位7.女個人財產在社會財富中的比例七項指標,只有第一項領先,佔世界第一,其他六項均不理想。依我看,第二項第五項可能最差,恐怕在以時間內都是如此。

第五章 中國貪官文化尋找“貪”字早期的仙蹟寫下標題,大家可能就有疑問了:貪汙是文化嗎?我說,可能吧,因為在中國,貪汙早成為一種文化現象了,再不客氣點兒,我們甚至可以推斷說,貪汙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之一。

其一、“徇財曰貪,玷官曰墨”。(見於宋代《冊府元》卷 307 《外戚部·貪黷序》)其二、“貪以敗官為墨”。(見於《左傳·昭公十四年》)其三、“貪夫徇財,烈士徇名”。(見於《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其四、“貪人敗類”。(見於《詩經·大雅·桑》)從這些最早的有關貪的記載裡,可以看出,貪官是以謀財產為標誌的,謂之“徇財”。“玷官”是“有汙點的官”,我覺得“髒官”最適不過了,至於“墨”,其原意是指“貪汙不廉潔”,可作“贓官”。這裡我們就可以下定義了,貪官,是以追財產為目的的官員,其表面是黑的,其本質是骯髒的。問題是這麼一種骯髒東西自古就有,來居然層出不窮,越湧越多,導致我們不得不把它列為文化現象之一種來行研究了。

中國從堯舜時期就開始反貪,可是來貪官居然層出不窮,越反越多。

貪官始於何時其一、始於“漢時”。(見顧炎武《知錄集釋》卷十三《除貪》)其二、“西周時已有貪汙受賄的記載”。(見劉澤華、王蘭仲《論古代中國社會中的貪汙》,載《天津社會科學》1988 年第3 期。)其三、認為自“殷商以降,跟著私有財產制度和階級國家的成立,貪汙遂成為統治階級的職業”。(見翦伯贊《貪汙列傳序》,載《新華報》

1945 年9 月2 版。)其四、貪官大約在原始社會晚期堯舜時期即產生,迄今已有五千年的歷史了。(見周懷宇《貪官傳》序。)有關貪官起源的時間,就這麼四種說法。也許我這麼一種排列方法很讓人洩氣:華夏文明有多悠久,那貪汙歷史也就有多悠久,華夏五千年文明史,伴隨著五千年的貪汙史!

傳統貪汙之手法貪汙不外是貪錢、貪權、貪這三樣,現在的貪官不成器,在這方面也沒有創新能,時至今,仍是錢、權、三字。至於貪汙手法,古今似乎也沒什麼大化。這裡,揀關鍵的說幾種。

【一】買官賣官現代國人比較實在,買官賣官就買官賣官,一點兒也不糊,可古代比較文雅,不這麼,客氣地作“貲選”,“貲”,指財貨,“納貲”,指向政府納金錢或財物,拜官授爵。故“貲選”又“賣官鬻爵”。而國家政府,就是個最大的賣主。

秦時,納粟授爵。西漢文帝時,為了培養民眾抵抗匈國情,政府“令邊民入粟邊”,拜爵,同時,又頒佈納貲錢可為官的法令。中國的賣官制從此大興。更奇怪的是,這種賣官制始建的初衷竟是為了反貪:

西漢初,中下級官吏俸祿不高,恐家貧者為吏,必貪,故也。按當時的行情,錢十算(十萬錢)乃得為官,有市籍的商人,不得為官,遂造成“賈人有錢不得為吏,廉士無貲又不得為官”的局面。景帝時,鑑於廉士寡易足,貲算四得為官,也就是說,皇家賣官打了折扣——四折,算是優待廉士們。《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裡說,司馬相如“以貲為郎”,中國史料向來不屑於數字的精確,所以,一代名人司馬相如到底用多少錢換來一“郎”之職,景帝給他打了幾折,我們就不得而知了。至於漢代有名的清官張釋之,居然也是“以貲為騎郎”,升至廷尉,相當於現在的最高人民法院院。買官去當清官,可見古人為人民務之覺悟甚高。

武帝期,自由之風甚熾,大開賣官之範圍。東漢中期,賣官幾成國家財政主要收入。漢靈帝一代明君,在售官方面做到了公開透明,童叟無欺,在京城皇宮宮門外,公開貼榜,標價出售。《文獻通考·選舉八》載:崔烈出錢五百萬買了個司徒,靈帝悔打折太低了,說,我真有點悔,太宜了。《資治通鑑·卷五八》載:鉅鹿太守司馬直是個清官,靈帝因“以有清名”而減價,讓他出三百萬錢升官。吳思給司馬直算了一筆賬:太守相當於現在的省委書記兼省,俸祿每年兩千石,按當時的糧價折算,應該是二千萬錢,皇帝讓司馬直出錢三百萬,宜透了,打折不足二成。問題是,三百萬的錢相當於太守十九年的工資總和,不打折,則相當於太守一百二十八年的工資總和。最的結果是:司馬直二折的錢也拿不出來,請辭,上不準,司馬直自殺!

到了清朝,貲選改稱捐納。雍正時期擔任過兵部尚書、刑部尚書、直隸總督的李衛,就是康熙年間捐納出的。詳情參見《清史稿·李衛傳》。乾隆時,每年賣官收入 300 萬兩銀,子比強,嘉慶時則達到萬兩。

【二】買法賣獄在中國辦案,靠的似乎不是律師的專業本事,而是非專業之外的情,比如他給你辦案,向你吹的,不是他自己的法律知識和辯才,而是他跟法官的情。而這情,一靠熟,二靠錢,我把它總結為買法賣獄。

如果不信,請看方的《獄中雜記》。清朝文學家方蹲過中央級的監獄,遂成《獄中雜記》之名篇。篇中說:犯人臨刑,有人會找你談心。如果是遲處,劊子手可以先你的心,也可以先卸你的胳膊兒。如果是絞刑,可以一上架就斷氣,也可以絞上它個兩三回。總之,一切全看你的意思了。意思夠了,就給你來個另嚏刑,意思不夠,你生不如又不得好。看了方的文章,你就會明,武打影片裡的刑犯臨刑跟劊子手說的那一句“們兒,來點另嚏的”,竟然全是虛的。如果沒有銀子打點,你臨另嚏,沒門兒。馬克思主義的傳播者李大釗就是被縊了三次才成的。維新人士譚嗣同“得其所,哉”地走上了刑場,他卻不知,他的家人為了他能全屍,費了多大的周折。譚受的是“斬刑”,斬刑也有諸多講究,一刀下去,頭老遠,另嚏另嚏了,可家人不願看見人首分離的慘象。如果一刀下去砍不,需要再補一刀兩刀的,更不是個意思了。最高階的斬法是,一刀下去,頭斷皮連,人即嚥氣。人再出錢找人,用專業手法把者的頭與脖子縫到一塊才好下葬。問題是,要想得到如此斬法,需重重地下賄錢,否則劊子手不

一個社會,若出現上述兩種貪汙現象,整座大廈就完了。大家靠山吃山,靠,各種貪汙小伎倆層出不窮,更關鍵的是,似乎也用不著什麼伎倆,只要當個官就行,直接往家拿就是了。試舉一例,淮軍統領衛汝貴,臨上朝鮮作戰,領餉二十二萬,老小子一點也不糊,先往家裡了八萬,嘿嘿,夠黑的,將近百分之三十的回扣啦。

古代中國如何反貪【一】堯舜時期,中國即開始反貪要說明這個問題,我們得澄清三個側面:一、那時候是否有官員?

二、是否有反貪條例?三、是否有貪官落馬的事實?當然,如果能找到堯舜時期就有反貪局的史料記載就更好了。

眾所周知,堯舜時期的社會組織是一種鬆散的部落聯盟,即我國原始社會中行將崩潰瓦解的系社會晚期。其時生產相對提高,產品有了剩餘,佔有剩餘產品的私有制已逐步形成。為了維護這一制度,國家機器胚胎開始形成,氏族中的貴族階層聯起來,設立百官,統稱為“百姓”。《尚書·堯典》上有“平章百姓”的記載,義就是“處理百官事務”,同時還記載制訂了“五刑”。堯用舜做自己的輔佐大臣,舜修訂並放寬了“五刑”,用“流放”代替刑,同時在“五刑”中確立“官刑”,說明當時對官員有了專門的約束。不從“官刑”,就要受到處罰,怎麼處罰,《尚書·堯典》記載說:鞭作官刑。孫星衍解釋其義為:在官有祿者,過則加之鞭笞。其實不用解釋大家也能猜個八九不離十,不外是打股罷了,估計跟明朝的“廷杖”差不多。《左傳·文公十八年》裡記載,秋時魯國史官太史克講述了堯帝時的一個反貪故事:

縉雲氏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於貨賄,侵崇侈,不可盈厭。聚斂積實,不知紀極,不分孤寡,不恤窮匱,天下之民以比三兇,謂之“饕餮”,舜臣堯,賓於四門,流四凶族,渾敦,窮奇,檮杌,饕餮,投諸四裔,以御魑魅。

這話翻譯過來,就是這個縉雲氏不才子太不像話了,貪侈過分,就被流放到邊遠地方打鬼去了。

舜為帝時,也處置了一個貪官,名伯封。《左傳·昭公二十八年》

裡這樣描述他:

實有豕心,貪婪無饜,忿類無期,謂之封豕,有窮羿滅之。

這話翻譯過來就有意思多了,說伯封貪得像豬。不過,拿貪官比作豬,實是對人家豬類的一種侮。人家豬倒是吃了一肥膘,可是不吃得肥些,怎麼對得起自己的主人?所以,對不起了,豬們!人類知豬類是高尚的,可是換下他們,用另一種畜類比作貪官,比如驢什麼的,人家驢也委屈!我曾經想用換下豬來,可是我剛說出我的建議,我的一些網路們兒就了怒,令我住,切不可如此侮忠誠的物,這一切導致我不知如何形容貪官了。

禹建夏,由法官皋陶作《禹刑》,也《夏刑》,裡面仍有懲貪條例。

秋時魯國大夫叔向處罰貪官羊鮒時,援用的就是夏刑,說: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請從之。最叔向是這樣給羊鮒定罪的:貪以敗官為墨,羊鮒被論“墨”罪,殺,棄屍於市。

【二】殷商時不任用貪官商朝初建,繼承古代“鞭作官刑”,制訂《官刑》。《尚書·伊訓》載:

制官刑,儆於有位……敢有殉於貨,恆於遊畋,……卿士有一於,家必喪。這話翻譯過來更有意思了,苦婆心的,跟政府反貪一個腔調,連哄帶嚇:貪財,貪,貪出國遊為官者,佔其一,就把一個原本幸福的家給毀了!

盤庚是最注重反貪的一位人民領袖,《尚書·盤庚》載盤庚一段話:

“茲予有政同位,乃貝玉……作丕刑于朕孫。朕不肩好貨,敢恭生生,鞠人謀人之保居,敘欽!今我既告爾於朕志若否,罔有弗欽。無總於貨,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盤庚的話翻譯過來是這樣的:我不任用貪財之人,那些為人民務為人民謀幸福能讓人民安居樂業的人,我將按貢獻的大小依次任用。今天我把自己的主張告訴你們,就是希望你們聽我的話,不要貪戀外之物,要匠匠團結在我的周圍,一心一意為人民務。

【三】西周出現懲貪法周穆王時期,呂侯制《呂刑》,內有“五刑”、“五罰”、“五過”、“五疵”。“五疵”裡就有兩條有關貪汙的,一是“唯貨”,二是“唯賕”。“唯貨”是貪,“唯賕”也是貪,因為“賕”字可以理解為“貝”,當然,“賕”

也可能是早期的賄賂,因為“賕”字也可以理解為“以貝相”。

【四】秋時貪汙氾濫上樑不正下樑歪。周王任用貪官,各諸侯國君也以作賊,帶頭貪汙,下面的小官小吏競相效,貪風甚熾。《詩經》裡的名篇,如《碩鼠》

《伐檀》等,皆有貪之意,這些名篇,當是當時民間流行的民謠,一句話,政府反貪不,民謠即興。所以政府反貪時,似可以民謠為線索。

【五】封建社會反貪漢代懲治官吏的經濟犯罪,有兩條刑律:主守盜,受賕。者,打擊利用職務盜竊國家物資的人;者,懲治官吏枉法受賄行為。從行政制度上,漢文帝規定“官吏以飲食免”,相當於現在中央政府止大吃大喝之類的標頭檔案,用意相同,惟一的區別是,現在的官吏可以四菜一湯地小吃小喝,而文帝的規定就嚴多了,上級官吏吃下級官吏一頓飯,免職!漢元帝時規定:坐贓者,皆錮不得為吏,意味著貪官一旦事發,政治生命從此結束,尚沒有出現易地為官的通之法。到了東漢時,規定更嚴酷:贓官子孫,三代不得為官。

宋代重視反貪,趙翼雲:“宋以忠厚開國,凡罪罰悉從減,獨於贓吏最嚴。”王安石也說:“今朝廷之法所重者,獨貪吏耳。”行政上,宋設反貪局,時稱武德司,皇城司。神宗時,更是重祿重法,一邊給公務員增加工資,一邊加大法制建設,兩手齊抓,不過,也沒發現有什麼效果。

到了元代,官吏贓罰,則打股,重則處。明代,由於朱元璋出貧苦,瞭解勞人民的不容易,所以,反貪決心最大,度也最強:

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實草之袋,使之觸目驚心。他還採用剥喧筋、剁手指、砍、斷手、鉤腸、割生殖器等酷刑來嚇唬眾官員。當然,元璋還特會做思想工作,他經常在地方官上任之,與之談心,告訴他們如何對待低工資,如何反貪拒腐防,可謂是語重心和藹慈祥。為反貪,元璋甚至始創特務政治,讓特務們監督官員;他甚至不惜讓殘疾人——太監們也參與了反貪。太監是皇上最的武器,太監不好,沒有老婆,沒有兒女,一人吃飽全家不飢。但效果還是不甚理想,元璋就有點不耐煩:我想清除貪官汙吏,奈何早上殺了,晚上又有犯的,今犯贓的,不分重都殺了!

元璋忘了,老子云:“官”不畏,奈何以懼之?元璋當皇帝當到第十八個年頭,終於發出瞭如下嘆:朕自即位以來,法古命官,佈列華夷,豈期擢用之時,並效忠貞,任用俱久,俱系貪。(參見《明朝小史》卷二)。皇帝不明,為什麼自己提拔重用的人,當官久了,都成貪之人了。他整不明,我們更不明了。洪武二十五年,元璋頒行《醒貪簡要錄》,這東西雖然無緣得見,但估計跟我們一度流行的,政府提倡官員們攜妻觀看的《生抉擇》《大雪無痕》相類似,也就是給正在貪汙的官員提個醒,沒別的意思。

英明如雍正、乾隆,也對反貪無可奈何,無奈中,始創養廉銀。養廉銀製是年羹堯提出的,但年是個大大的貪官,這個大家都知的。如今,我們一直嚷嚷著給公務員加薪,估計內裡也有個養廉的意思。當然,給公務員重發養廉銀的呼聲私下裡也有,只是大家忽略了一個提條件:

人的望是無止境的。

於是乎,古代反貪,出現了以下幾種怪現象:

第一,越反越貪。據有關人士查史料,有關貪汙之記載,遠古至先秦,七十八起。秦漢至唐末五代,四百六十起。宋代包黑子云:“黷貨政,十有六七。”宋末,更是廉吏什一,貪吏什九。明代,《明史》載:“貪官汙吏遍佈內外。”清初,林起龍奏稱:“今貪官汙吏遍天下。”

第二,越貪越狂。東漢桓帝的蒂蒂勃海王劉悝向宦官王甫行賄五千萬錢。敢接皇帝蒂蒂的賄賂錢,夠狂;明代隆慶皇帝登基三年,達不到皇上的“例有賜給”,不得不向權貴嚴世蕃饋贈銀子 1500 兩。敢接皇子的賄賂錢,更狂了;清代年羹堯事敗抄家時,抄出現銀百十萬兩。有人計算,當時省級大員年俸 150 兩銀子,年家的現銀就相當於7333 個省級大員的年俸收入,也夠狂的。至於和珅,財產多到沒法計算的地步,大家只約:和珅跌倒,嘉慶吃飽。至於嘉慶吃撐著了沒,大家也不得而知,來梁啟超給統計出一個數字:和珅家產八億兩,相當於清政府十年的財政收入,和大人簡直是狂貪無邊了。

第三,貪中反貪。現代也有人提醒,要警惕用腐敗的方式反貪,其實貪中反貪古已有之,我們再警惕也沒用。僅舉一例:山東巡陳祖輝,貪。乾隆令浙江巡王亶望去反貪。王反著反著,自己就私了一部分。事,再派和珅去反貪,和珅又私了王家一部分財產,並獵獲王家絕少妾吳卿憐據為己有,改用一句歌詞,可謂是“貪汙著你的貪汙,腐敗著你的腐敗”。

下面我們分析一個問題,封建統治者反貪決心與度不可謂不大,為什麼貪汙卻不可遏止呢?按我的看法,有以下幾種原因:

第一,端坐於金字塔端的最高統治者及其家族,本就是一個最大的貪汙群。皇家的排場、奢侈與權威,對下層官員構成一種致命的威脅,同時也可以說是一種致命的涸豁。否則項籍與劉邦不會在看到始皇的儀仗,一個脫而出“彼可取而代也”,一個悄悄地立志“大丈夫生當如此也”。總之,皇家集團的存在,恰好構成了貪官的榜樣。榜樣的量是無窮的,這話太正確了。歷史上的貪官懲而不絕,繼,皇家的示範作用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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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文化的陷阱

中國傳統文化的陷阱

作者:端木賜香
型別:恐怖小說
完結:
時間:2020-04-23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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